ESLS 計劃僱主本地招聘與輸入勞工完整流程

僱主申請ESLS完整流程:核對職位適用性、選用ESLS-1A或1B表格、通過初步甄別、完成本地公開招聘與廣告刊登,再由勞工處綜合勞顧會意見審批,直至輸入勞工到港安排。

ESLS計劃:僱主本地招聘與輸入勞工的完整流程

申請指引 · · 7分鐘 · 泰釔人力編輯部

從本地招聘到工人到港的逐步指引 | 了解文件與審核重點

根據香港勞工處現行安排,補充勞工優化計劃(ESLS)由遞交申請開始,通過初步甄別後才進行指定本地公開招聘。實際處理時間取決於文件完整程度、招聘結果、個案評估及其後簽證申請,並沒有適用於所有申請的固定完成時間。

第一步:確認職位及遞交申請

僱主先核對職位是否載於勞工處常見職位表。常見職位使用ESLS-1A,非常見職位使用ESLS-1B,並按最新清單提交業務、職位、薪酬、全職本地僱員及相關牌照等證明文件。

第二步:勞工處初步甄別

勞工處會核對申請資料、職責、入職條件及工資。工資須不少於相類職位的每月中位工資;資料不全或欠缺所需證明文件,表格可能被退回而不作處理。

第三步:本地公開招聘

申請職位通過初步甄別後,僱主按勞工處通知進行本地公開招聘。勞工處會刊登空缺並轉介本地求職者;僱主亦須按規定刊登廣告、安排面試及提交招聘結果。

  • 招聘條件須與勞工處同意的職位資料一致,不得任意更改
  • 僱主須認真考慮及面見獲轉介的合資格本地求職者
  • 申請工資如低於最新中位工資,須按勞工處要求調整
  • 餐飲相關職位須留意六星期招聘及指定實體招聘會要求

第四步:勞顧會意見及勞工處評估

完成本地招聘後,勞工處會就每宗申請邀請勞工顧問委員會委員提供意見,再綜合招聘結果、申請資料及相關因素,決定批准或拒絕輸入勞工申請。

第五步:原則性批准後手續

如獲原則性批准,僱主須按通知繳付徵款,並與每名擬聘勞工簽訂勞工處指定的標準僱傭合約。其後為個別勞工向入境事務處申請簽證或進入許可。

第六步:簽證、抵港及僱主責任

勞工處批准不代表入境事務處必然向個別人士發出簽證或進入許可。工人抵港後,僱主須遵守標準僱傭合約及香港勞工法例,並安排輸入勞工在規定期限內出席勞工處僱傭權益簡介會。

免責聲明:本文根據香港勞工處公開資料整理,僅供參考。表格、招聘安排、工資及個案要求可能更新,正式申請前請查閱勞工處最新文件。

香港勞工處

官方資料來源:香港政府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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