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才來港
泰釔人力整理香港專才工作簽證路徑:一般就業政策(GEP)、輸入內地人才計劃(ASMTP)及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IANG)的申請條件、所需文件、流程、受養人安排及審批時間,並比較專才與 ESLS 外勞的分別。
Specialist Employment Visa
專才來港條件與流程
具備香港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的專業人士,須先獲香港僱主聘用,再由僱主擔保向入境事務處申請工作簽證來港。
專才與外勞屬兩條不同的入境路徑:專才一般為學位或專業資歷級別,由僱主按職位需要聘用;外勞(ESLS)則屬技術員級別或以下的輸入勞工,須符合配額及本地招聘要求。
- 無配額、不限行業
- 須先獲香港僱主聘用
- 配偶及子女可隨行
三條專才路徑
在港畢業生走 IANG,海外專業人士走 GEP,內地專業人士走 ASMTP;三條路徑均無配額、不限行業。
GEP
General Employment Policy
海外及台灣等地的專業人士
適用於具備香港特區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的申請人;不適用於內地的中國居民,以及阿富汗、古巴及朝鮮的國民。
- 無配額限制
- 不限行業
- 須先獲本地僱主聘用
入境處:一般就業政策
IANG
Immigration Arrangements for Non-local Graduates
香港院校及大灣區校園的非本地畢業生
適用於在香港修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課程並取得學士學位或更高資歷的非本地畢業生,以及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合作辦學機構全日制課程的畢業生;無配額限制,亦不限行業。
- 應屆畢業生無須先獲聘用
- 一般可留港 24 個月
- 非應屆畢業生須先獲聘用
入境處: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
ASMTP
Admission Scheme for Mainland Talents and Professionals
內地中國居民
適用於具備香港特區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的內地中國居民,由香港僱主提出聘用並申請來港工作。
- 無配額限制
- 不限行業
- 須先獲本地僱主聘用
入境處:輸入內地人才計劃
IANG 應屆與非應屆
- 應屆畢業生:畢業日期起 6 個月內遞交申請,無須先覓得工作,一般可留港 24 個月,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
- 非應屆畢業生:畢業 6 個月後遞交申請,須先獲聘用,從事通常由學位持有人擔任的工作,薪酬福利達市場水平
- 審批時間:應屆約兩星期;非應屆一般四星期;每年六至八月為高峰期,處理時間可能較長
老撾、尼泊爾及越南國民僅限教資會資助院校本地課程的畢業生及大灣區校園畢業生;不適用於阿富汗、古巴及朝鮮國民。
申請條件
以下為入境事務處就 GEP 及 ASMTP 公布的資格準則,兩者內容一致;IANG 另有學歷及畢業時間要求。
沒有不良紀錄
沒有保安理由拒絕申請,申請人亦沒有任何已知的嚴重犯罪紀錄。
良好教育背景
通常指持有有關範疇的學士學位;特殊情況下,具備良好的技術資格、經證明的專業能力及/或備有文件證明的相關經驗和成就,亦可予接受。
確實有職位空缺
僱主須有真實的職位空缺,而非為申請簽證而虛設的職位。
已確實獲得聘用
從事的工作須與申請人的學歷或工作經驗有關,並且不能輕易覓得本地人擔任。
薪酬福利與市場相若
入息、住屋、醫療及其他附帶福利,須與當時本港專才的市場薪酬福利大致相同。
技術專才類別
一般就業政策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均設有技術專才類別,對象為年齡介乎 18 至 40 歲、具備相關專業技術技能及經驗的非學位專才。
- 受配額限制
- 只限個別行業的指定技術工種
- 申請前須核對當期適用的行業及工種名單
技術專才類別的名額、行業及工種不時更新,申請前應以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為準。
申請流程
由評估到到港,一般需經以下六個環節;實際時間取決於文件齊全程度及入境處審批。
01
免費評估
了解申請人學歷、專業資歷、工作經驗及來港目標,判斷適合 GEP 或 ASMTP。
02
職位配對
按職位實際職責核對申請人資歷,確認工作與學歷或經驗相關,且本地難以招聘。
03
僱主確認聘用
僱主發出聘用條件,薪酬福利須與本港專才市場水平大致相同。
04
文件準備
按入境處要求整理申請人及僱主兩方面的證明文件,核對格式及有效期。
05
遞交申請
由僱主向入境事務處遞交簽證/進入許可申請,並跟進補件通知。
06
獲批到港
取得簽證/進入許可後安排來港,並按需要跟進受養人申請及續期事宜。
主要文件
文件要求以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的清單為準。
申請人文件
近照、有效旅行證件、學歷及專業資格證明、工作經驗證明。
僱主文件
公司商業登記證、公司資料、僱傭合約及職位說明。
職位證明
職位空缺證明、招聘紀錄,以及薪酬福利與市場水平相若的說明。
受養人安排
獲批來港工作的專才,可按現行受養人政策,以保證人身份申請配偶及 18 歲以下未婚子女來港。受養人須提供合理關係證明、沒有已知不良紀錄,並由保證人證明有能力提供遠高於基本水平的生活及合適居所。
- 配偶及 18 歲以下未婚子女
- 受養人可在港就業及就讀,不受限制
- 逗留期限一般與保證人掛鈎
專才與外勞的分別
兩條路徑的主管部門、配額及招聘要求不同,適合的職位層級亦不同。
適用對象
具備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的專業人士
技術員級別或以下的輸入勞工
配額
無配額、不限行業(技術專才類別除外)
受計劃配額及工種安排限制
本地招聘
無須完成指定本地招聘程序
須按勞工處要求完成本地公開招聘
薪酬要求
與本港專才市場薪酬福利大致相同
不低於勞工處常見職位表的每月工資中位數
主管部門
入境事務處
勞工處(配額及申請)/入境事務處(簽證)
專才(GEP/ASMTP)
外勞(ESLS)
我們提供的支援
泰釔人力為香港勞工處持牌職業介紹所,提供資料整理及申請行政支援。
路徑判斷
按申請人背景及僱主職位,說明適合 GEP、ASMTP 或外勞計劃。
文件清單
按入境處現行要求整理申請人及僱主文件清單。
進度跟進
跟進補件通知及審批進度,及時同步最新要求。
到港支援
按需要協助受養人申請及續期事宜的資料整理。
審批時間
入境事務處在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及相關申請費後,GEP 及 ASMTP 一般需時四星期處理;IANG 應屆畢業生約兩星期,非應屆畢業生一般四星期。所有申請均由入境事務處處長按當時政策酌情審批,即使符合資格亦不保證獲批。
重要聲明
本頁資料整理自香港入境事務處官方網站,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亦不保證任何申請結果。政策、配額、費用及處理時間可能隨時調整,申請前請以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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